[摘要] 2018年度孝感各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调整
【房天下】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《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2018年度孝感各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缴存单位应于每年7月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,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,使用范围为当年七月至次年六月,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%。
2、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(即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/12)计算。
3、根据孝感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7年孝感市在岗职工相关工资数据,我市各地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及上下限分别为:城镇非私营单位缴存比例统一按12%标准执行,城镇私营单位缴存比例为5%-12%。
4、新市民(进城务工人员、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)自行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详情见下图通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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